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藻园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圆明园遗址,是1988年公布的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1994年,北京市政府计划在圆明园遗址上兴建“圆明园微缩景观工程”。该工程将涉及圆明园中的"藻园” 、“十三所”、“山高水长” 三处遗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北京市文物研究所对圆明园遗址微缩景观工程占地范围进行了考古勘探工作。
同年的8月31日,开始对“藻园”、“十三所”、“山高水长”三处遗址进行考古勘探工作。 圆明园微缩景观工程占地面积200亩,约合13万平方米,除了受地表上的现代建筑、树木和地下军事电缆等限制而不能进行考古勘探的区域外,实际完成考古勘探面积11万平方米,其中重点勘探了“藻园”、“十三所”、“山高水长”等三处遗址。
藻园遗址勘探结果如下:经勘探,藻园遗址建筑环船坞分布,平面呈曲尺形,南北长约105米,东西约95米,初步掌握了遗址内建筑遗迹分布的范围和布局,为考古发掘提供了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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