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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诗应律,居绮春园后湖南岸,东邻涵秋馆。本景主岛东西宽100米,南北长60米,总占地约8700平方米,建筑面积1450平方米。展诗应律一景,嘉庆六年(1801)已建成并定四字景名。
展诗应律,为南向正殿五间,周围有廊,外檐挂”展诗应律“匾。这是一座看戏殿,殿内明间靠北设宝座,西次梢间靠南、东次梢间前廊均设床,东梢间南窗安玻璃。室内似设仙楼,楼梯在东次梢间北廊。东顺山殿向东又连接套殿三间。展诗应律殿对面所设戏台,额曰”庆乐升平”,戏台东西侧安玻璃,戏台之南接扮戏房五间。这里是皇太后在绮春园看戏的主要处所。道光三年(1823)正月十二日,孝和皇太后首次来绮春园园居,五日元宵节这天即在此地演唱庆节大戏《星云景庆》。同年四月浴佛节、五月端午节,及四年(1824)月皇太后圣寿节、七年(1827)正月灯节等,皆由南府太监在展诗应律承应庆节大戏,道光帝并多次侍奉皇太后在展诗应律进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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